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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七日,不再记得你

阅览744 作者:佚名 来源:美文网 发布于
字数2377 阅读时长:大约 5 分钟 ☑

One

高一的暑假,很多个下午,我独自泡在KTV的小包厢里面。不唱歌的时候,我就蜷在包厢的沙发里看不同歌曲的MV,像是走马观花地看一场又一场的故事。包厢的门突然被打开,我抱着话筒愣愣地看着一个男生歪歪扭扭地走进来,然后重重地坐在我身边。

愣了两分钟,男生半眯着眼睛转向我,然后再看看四周,有点诧异地问:“人都走了?”他迷糊的样子很可爱,头发的颜色在迷蒙的光影下显得很漂亮。

我握着话筒凑到他耳边说:“你走错了吧?”

“啊……”他晃晃脑袋,用手拍拍头,然后带着歉意对我笑,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,“对不起,和朋友喝了点酒,从洗手间出来都找不着方向了。”

我回了他一个微笑,然后点头表示理解。

他对我做了一个敬礼的手势,然后才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准备离开。我自顾自地挑选着歌曲,没想到他突然又坐回我身边。我好奇地看着他,才发现他的目光落在桌上的水果蛋糕上。

“你的生日啊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哈,生日快乐。”

我很真诚地对他说谢谢,因为,那是我收到的第一个祝福。只是,没想到他突然很豪爽地拿起一个话筒,对我说:“既然是你的生日,我就为你唱首歌吧。”

我不置可否。

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会唱歌的男生,心里生出一丝欢喜,我切了一块蛋糕给他,他毫不做作地吃了起来。末了,他对我说:“其实,你笑起来挺可爱的呢。”

我愣住了,摸摸脸说:“我笑了吗?”

没想到,一个不熟悉的男生也能让我微笑。

Two

十六岁生日的夜晚,我做了一个梦。梦里面,有一个男生一直在唱歌,声线温柔且摄人心魄,醒来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眼角有点湿润。

我一直相信一个所谓的“期待定理”,大意就是如果一直对某件事情抱有百分之百的期待,那么,那件事情总会成真的。

所以,再次在KTV门口遇到那个男生的时候,我从心底生出满满的欢喜来。因为抱有遇见的期待,所以,就真的遇见了。

那个时候,我撑着一把缀着满是圆点的遮阳伞,看着不远处的那几个人,唯独他最帅。在他偏过头的时候,我下意识地转移视线,却听到他的声音:“嘿,那个刚刚过完生日的小孩,又见面了。”

我装作不在意地笑,心里却因为他还记得我而感到快乐。

他撇下他的朋友,走到我身边对我说:“嗨,如果你有时间,我们去打游戏吧?”

我点头说,好哇。

“小蕙,你太衰啦。”每次在我输掉游戏的时候,他总是毫不客气地打击我。而我也总是强势还击:“切,何小人还不是一样。”

他叫何仕,但是我却一直喊他何小人,他也不生气,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。我喜欢看他笑,有一股很吸引人的力量,可是他却对我说:“经常笑的人,不一定总是快乐的。”

记不清第几次打游戏的时候,他偷偷地作弊,被我的火眼金睛察觉了,于是腾出一只手拍到他的键盘上,很不满地问:“喂,怎么可以作弊啊?”

谁知道他也腾出一只手,抓住我的手,对我坏笑道:“这样的话,就都不能作弊啦。”

我一心想着赢他,所以另外一只手努力敲着键盘,直到后来才发现,我们已经保持着手拉手的姿势很长时间了。

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心动的吧,从那个手掌里抽回自己的手时,手心的热度似乎一下子也传到了脸庞。

那些日子总是过得很快,后来想起来,就像是做了一个梦。

七月即将结束的时候,我听到他说:“小蕙,我喜欢你。”

我发现自己的的确确是个幸运的孩子,每一个期待,都可以实现。

Three

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半。一天,我起床,看到他更新的签名,七月七日,我永远记得。

我看着看着,突然就嘴角上扬。七月七日,是我们认识的日子。

从来没有想到初恋的感觉是如此美妙,认识一个人,相互喜欢,然后在一起,真的很幸福。

我从衣柜里挑选衣服花了很长时间,然后仔细地弄好头发,无非是想让喜欢的人看到自己的好。

但是,一整天,我找不到那个笑起来有浅浅酒窝的男生。

经过KTV时,我想起第一次和他见面时的情景,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。我看到的画面如此扎眼。

我亲爱的男孩正半屈着身子对坐在沙发上的女生伸出手,握着话筒的模样那么迷人,说出的话也那么迷人:“亲爱的,我们重新开始吧。”

七月七日,你永远记得,只是因为那是你和你女朋友分手的日子。

Four

那个假期结束得那么快。或许恋爱是个让人伤神的东西。我试图忘记你,可是做不到。

朴正良出现的时候,我正在阳台上浇花。一失神,花洒从手里滑落,然后很凑巧地砸到楼下正在行走的人身上。

“哎呦,你要请朴正良吃东西,我才可以原谅你。”当我披头散发,穿着拖鞋跑下楼时,那个高个子男生大声说。

我抱着我的花洒,问:“朴正良是谁?”

一个大大的笑容绽放在他脸上:“当然就是本人啦。”

朴正良是个好说话的家伙,一份蛋炒饭就打发了他。

我不知道蛋炒饭是不是有激发人好奇心的魔力,因为在回去的路上,高个子男生朴正良说:“喂,吉小蕙,你一个多星期没去上课了,你逃课还挺明目张胆的啊……对了,你最喜欢吃什么东西呀……啊,我想起来了,我好像在校刊上看到过你的文章,写得很不错……”

我转过身的时候,却看到站在楼下的身影。我的眼泪掉下来,何仕,何仕。我心心念念的男孩,他走到我面前,眉眼里有挥散不去的颓废,下巴上青青的胡渣更显得落寞。

“那天……”他的声音有些沙哑,只是他没有再说话,朴正良在这个时候突然牵起我的手。何仕的眼神终于淡漠,他说:“对不起,我走了。”

是不是有这样一类人,他们在分离的时候,还能祝福喜欢的人过得好,希望他幸福。因为痛只能自己承受。

Five

十一月的一天,阳光温暖。

朴正良拿着相机很不满地冲我吼:“喂,笨丫头,你能不能离那朵大花近一点,我好把它的脸和你的脸一起塞到镜头里面去!”

这个臭家伙,才多久啊,就这样对我大呼小叫,我无奈地朝那朵恶俗的红花靠近了一点,朴正良同学才满意地点点头。

朴正良那个傻瓜神经质地把洗出来的照片贴满了墙壁,他对我说:“笨丫头,这是属于我们的快乐,要时常看到才行。”

朴正良犯傻的样子可爱至极。

当我在往文档里敲字的时候,朴正良一边摆弄照片一边问我:“笨丫头,你到底在写什么呀?”

我回头冲他调皮地笑着说:“这个啊,是秘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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